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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平邑县最新人事任免

2026-08-05 来源:山东速报网 阅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平政任字〔2026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光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1年);

孙刚同志任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绪民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才仁同志任县公安局柏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时成余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

吴金龙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李开伟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闫传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李峰同志任县看守所(监所管理大队)所长;

能磊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区警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江山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秀磊同志任县公安局地方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志亮同志任县公安局白彦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卜祥军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徐磊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亮同志任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瑞峰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尹光浩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叶岚同志任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成婷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西利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超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兼);

华涛同志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万寿宫林场(国有林场总场)规划发展室主任职务;

阚吉强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防汛物资管理室主任(兼);

李强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溢洪闸管理站站长(兼);

陈守功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防汛工程安全管理服务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琳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水电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刚同志任县万寿宫林场(国有林场总场)营林生产室主任(兼);

李伟同志任县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明光寺林场场长,不再担任县大洼林场场长职务;

李东同志任县天宝山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县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防火服务室主任,不再担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红岩同志任县万寿宫林场(国有林场总场)森林资源管护室主任(兼);

吴志博同志任县浚河林场场长(兼);

安尉同志任县海螺寺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赵珍妮同志不再担任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职务;

许万勇同志不再担任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令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庆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督察长、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波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丽同志不再担任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唐聚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运龙同志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王新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文德同志不再担任县天宝山林场场长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来源:平邑政府网)